本校進修推廣中心誠徵組員1名(備取2名)

國立金門大學徵才資格條件資料表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文教行政職系

職  稱:

組員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名  額:

1名 (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性  別:

不拘

上網期間:

113年10月25日至113年10月31日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

二、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或可轉任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策畫領導能力基礎英文讀寫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進修推廣中心相關之業務。

、其他臨時或支援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92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職系認定、身障手冊、英文檢定證書、專長、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資料),無則免。。

二、甄選日期: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甄選結果:按甄試成績高低依序排名,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送請校長核定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五、本案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效力;另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3個月。

六、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