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1名
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
一、請有意應徵且符合資格條件者於114年3月31日前,提供應徵資料至指定電郵信箱。
二、徵才資訊詳如附件。
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誠徵教師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