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及自114年6月13日生效,請查照。
依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064088號書函辦理。詳如附件
「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