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115年1月1日生效
依教育部114年10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08150號辦理。
114年10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08150號行政院於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115年1月1日生效公文.pdf
114年10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08150號行政院於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115年1月1日生效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