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

一、 目的:
為落實居住正義,提供婚育家庭、基層警消及教職員工居住支持,辦理多縣市社會住宅招租申請。
二、 招租區域:
本次招租範圍涵蓋: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
三、 申請對象與資格(摘要):
一般戶: 年滿18歲之國民,於該縣市就業、就學或設籍,且家庭成員於該縣市無自有住宅、所得低於一定標準者。
優先戶: 符合住宅法第4項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如低收、中低收入等)。
特別加分: 針對婚育家庭、基層警消等有相關優先抽籤或加分機制。
四、 應備文件:
全戶戶籍謄本(115年度,含詳細記事)。
全戶財產稅總歸戶查詢清單(最近一個月內)。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須向國稅局申請)。
其他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就學證明或弱勢身分證明)。
五、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請至「安居好室」入口網辦理,並上傳應備文件掃描檔或照片。
諮詢專線: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02) 8979-1799。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30~18:00。
六、 詳細資訊:
詳細招租公告及各基地申請須知,請參閱本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