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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廢止

一、 依教育部114年6月14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061155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1份。
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4年6月6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1349號令廢止,請查照。(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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