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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金門大學校徽

本校環安中心徵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國立金門大學徵才資格條件表

職位名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業類別:

行政

僱用人數:

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工作地點: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1.在本校環安中心從事校務行政工作。

2.辦理校內消防設備修繕管理、協助相關文書作業。

3.業務溝通協調、檔案文書管理。

4.如遇消防警鈴誤響,須到校處理。

僱用條件

學歷要求:

大學以上

科系所:

不拘

學校要求:

加班:

依工作需要

供膳:

住宿:

不提供住宿

兵役狀況:

不拘(報到日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工作型態: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30分

計薪方式: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敘薪

大學畢業32,549元起薪

碩士畢業33.662元起薪

工作經驗:

不拘

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自115年03月01日至115年08月31日止

其他專長需求

語文能力:

駕照:

不拘

電腦能力:

文書處理、電腦基本操作、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者。

技能證照:

三年內受過防火管理人訓練並取得證明,檢附證明影本。

特殊需求:

應徵資料

應徵方式:

 

1.報名應繳表件:報名表(格式請至本校網站下載)、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證照

2. 報名方式(擇一)

(1)電子(PDF)表件寄達本校人事室公務信箱nqu313309@email.nqu.edu.tw,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擬應徵單位及職務(環安中心/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2)紙本表件送達『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國立金門大學人事室』蔡小姐收;親自送件者請先至收發室蓋收信章後再送至人事室。並請於封面註明擬應徵單位及職務(環安中心/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3.報名截止時間:自刊登日起至115年01月26日17點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徵選方式:

 面試

接洽人:

報名程序問題可洽人事室蔡小姐,電話082-313543;

業務相關問題可洽環安中心羅先生,電話082-31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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