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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徵計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1名

國立金門大學徵才資格條件表

職位名稱:

計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職業類別:

輔導

僱用人數:

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工作地點: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1.在本校身心健康中心從事校務行政工作。

2.負責本校學生三級輔導各項業務,含諮商、轉介與輔導相關計畫與行政事宜。

3.業務溝通協調及檔案文書管理等。

4.負責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執行及相關行政工作。

僱用條件

學歷要求:

大學以上

科系所:

心理、諮商、輔導、社工

學校要求:

加班:

依工作需要

供膳:

住宿:

不提供住宿

兵役狀況:

役畢或免役(須附證明)(報到日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工作型態: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30分(須彈性配合學校工作時間調整,有支援值班進修部輔導工作勤務之需求)

計薪方式:

依本校「115年度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敘薪

具備「諮商或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大學畢業57,153元(含離島加給9,790元)

碩士畢業64,084元(含離島加給9,790元)

工作經驗:

須具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具有精神疾患個別輔導及自傷傷人情境評估處理能力者佳,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2年以上者優先錄取

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第一年簽約期間自 115 年 6 月 22日至 115 年 12 月 31日止,一年一聘。

其他專長需求

語文能力:

駕照:

不拘

電腦能力:

文書處理、電腦基本操作、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者。

技能證照:

具諮商、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特殊需求:

應徵資料

應徵方式:

 

 1.報名應繳表件:報名表(格式請至本校網站下載)、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證照、兵役役畢或免役證明

2.報名方式電子(PDF)表件 寄達本校人事室公務信箱nqu313309@email.nqu.edu.tw,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擬應徵單位及職務(學生事務處/計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3.報名截止時間:自刊登日起至115年5月22日17點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徵選方式:

 面試

接洽人:

報名程序問題可洽人事室蔡小姐,電話082-313543;

業務相關問題可洽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王小姐,電話082-3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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