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進修推廣中心誠徵組員1名(備取2名)
國立金門大學徵才資格條件資料表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 系: |
文教行政職系 |
職 稱: |
組員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名 額: |
1名 (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
性 別: |
不拘 |
上網期間: |
113年10月25日至113年10月31日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 二、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或可轉任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策畫領導能力、基礎英文讀寫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進修推廣中心相關之業務。 二、其他臨時或支援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892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職系認定、身障手冊、英文檢定證書、專長、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資料),無則免。。 二、甄選日期: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甄選結果:按甄試成績高低依序排名,提本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送請校長核定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五、本案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效力;另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3個月。 六、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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