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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1名

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徵聘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
一、請有意應徵且符合資格條件者於114年3月31日前,提供應徵資料至指定電郵信箱。
二、徵才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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